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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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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

  对于安全生产,我一直以为安全和生产是同等的,但现在知道,更重要的还是安全,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生产,然后是生产的安全。我们是在生产一线的工人,我们的生产关系到国家建设的命脉,所以不能因为安全而误了生产,更不能因为生产而误了安全,生产与安全对于我们来说,对于我们的国家来说,都是一样的重要。因为安全而造成的生产停滞对于企业是不可弥补的损失,而因为生产造成的安全问题对于我们的工厂、我们的同事、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可怕的。

  安全,是我心中一个朴实的心愿。要搞好安全,真正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除了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作业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自己管住自己”。事故往往就在工作走神,思想溜号,违章操作的情况下找上门来。出了事故,单位受损失不说,自己轻则受皮肉之苦,重则缺胳膊少腿,甚至连生命都没有了,家人还要为你承担痛苦与不幸。生活是美好的,家庭是温暖的,何必为一时之错、一念之差,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为此,还要重复那句话:“若珍惜自己的生命,请自己管住自己”。

  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开展的源头问题,我们只有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才能使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安全生产一样是这样,要让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于一个工厂、一个行业的生产活动的重要性,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于生命的重要性、对于家人的重要性。这说起来似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做起来可能会很难,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惰性,刚开始可能真的会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多么的重要,但是时间长了就产生麻痹思想,就松懈了,问题也就在这个时候出来了。所以,这也就要求我们接受更多的思想教育,要求我们不断的给自己充电,不断的强化思想上的认识,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时时刻刻给自己敲警钟,认真分析危险点预控,只有这根弦绷紧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开展所有活动的意识问题。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啊,这个责任,不仅仅关系着我们的企业,更与我们自己息息相关!我们要知道,没有安全,企业就谈不上发展;没有安全,也谈不上我们个人的生存;没有安全,我们的幸福,我们的未来又从何而来呢?为了我们的企业,为了我们的家庭,为了我们自己,请把你的安全思想牢牢树立。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就一定能把好我们的安全关!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2

  新安法的颁布,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了职责,赋予了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权利的背后其实就是一种责任。如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真抓实干,把安全生产工作搞上去,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将要面临着被追责,被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在这责任与权力对等的逻辑关系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大,责任大,有点不负重堪的感觉。一时间,如何规避责任,规避法律风险,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问题。有的人说了,只要人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出了事故自己负责,自己就没有事。有的人认为,把生产任务包出去,只要在分包合同上写明出了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有的人认为,多买保险,将来出了事故,经济损失和责任就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

  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但是如果把安全生产管理的精力和重点放在规避责任,规避法律风险上,事故带来的.责任仅凭一张责任书、一份分包合同是解脱不了自己的责任和风险。新安法从企业负责人到管理部门、工会再到职工,都有明确的法律职责,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实行最为严格的责任管理。同时在项目发包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不仅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而且还要求发包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发包方将会因监管不力承担连带责任。

  很显然,靠推脱责任,逃避法律风险,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就算给职工买的保险再多,保险只能减少事故经济损失,减轻经济压力,是买不回职工生命的。我们还必须回到新安法规定责任条款上,将工作精力和重点放在落实责任和加强管理上。

  其实安全生产工作也很简单。据不完全统计98%的生产安全事故都是来自责任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职工违章操作导致的。只要我们抓住事故发生的规律,健全责任,强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融于生产的各个环节,做到事事、时时、处处有人管,有人抓,我们就可以实现安全生产。实现了安全生产,就没有了事故责任,我们平时的努力也就转化为安全生产的成果,职工就每天能够高高兴兴上班,快快乐乐回家。安全生产的责任在于我们平时强化管理,如果你日常不履行职责,对安全生产不管不问,那么你拉下的“安全功课”将要用事故责任来填补。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责任,也没有无缘故的权力。安全生产的出路在于用责任心推动安全管理,用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3

  新《安全生产法》于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4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新安法心得体会500字 新安法心得体会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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