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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表代王波抗击肺炎疫情公益服务优秀事迹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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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王波代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法冶先锋作用,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展现人大代表责任担当,与党同心、为人民分忧的精神,受到企业、政府的高度赞杨。......——《县人大表代王波抗击肺炎疫情公益服务优秀事迹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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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表代王波抗击肺炎疫情公益服务优秀事迹宣传材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襄阳市人大代表,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王波积极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发挥法冶先锋作用。王波代表发挥律师专长,在春园律师事务所建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党员业务骨干先锋队,主动与襄州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对接,向社会公开志愿者律师电话,积极主动为襄州区非公有制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2020年2月3日,襄州某民营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现金订购一批总金额为200000元的KSRA进口医用口罩,捐赠给襄州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合同约定2月8日交货。为此,襄州公司向社会公布了捐赠事项,相关新闻媒体也予以报道。2月8日,襄州公司联系襄州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安排专车到深圳机场接货,供货方以货物被他人强行购买为由不能交货。此后,虽经襄州公司多次催促,深圳公司均未交货,甚至一度拒接电话。捐赠物资得不到落实、捐赠承诺不能兑现,而此时襄州区的疫情非常严峻,企业信誉也会受到损失,企业负责人十分焦急。2020年2月14日,王波接到襄州公司的求助服务电话,立即组织党员业务骨干律师会商,收集合同、付款凭据、聊天记录,进行充分讨论、制订应对方案。通过查询,深圳企业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王波与深圳公司主管人员电话沟通,直接表明律师身份,指出口罩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深圳公司本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该公司未如期交货已构成违约,严重影响了襄州公司的信誉,希望其及时履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纳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在王波的严正交涉下,深圳公司主动承认短期内确无货源,经与襄州公司沟通,襄州公司决定解除合同,采用现金捐赠。在王波亲自督促下,深圳公司于2月17日退回襄州公司200000元货款,襄州公司也按承诺将200000元货款捐赠给襄州区政府用于抗击疫情工作。

    扶危济困当伸手,送炭添薪不畏寒。王波代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法冶先锋作用,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展现人大代表责任担当,与党同心、为人民分忧的精神,受到企业、政府的高度赞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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