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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个人总结集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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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司法所个人总结

今年,我们通过积极创建“大调解”机制,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为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17年我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群众各类民间纠纷80余起,涉及人数520余人,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8%。其中群集性来访13批,涉及人数350余人;个体性纠纷67件,涉及人数104人;涉及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保障、低保就业等各类社会矛盾以及一些个体性问题。同时,我所参与集中处理了“三路一桥”历史遗留问题、杨村兑付纠纷、岔道、大圣社区安置房分配纠纷等重大纠纷。

1、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主任、治调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周由各社区反馈稳定工作动态;基层居民小组综治协会会员随时反馈不稳定信息。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并及时做出处置预案。

二是领导周三接待日制度。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周三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时解决,并跟踪督办。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三是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街道调处中心都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填写分流交办意见,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办理结果告之调处中心备案,调处不成的及时回流中心或告之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四是限期处理制度。根据各类不同社会矛盾纠纷,分别制定调处完成期,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其调解的纠纷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调处不成的及时回流中心或告之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五是重大疑难纠纷请示报告、会办制度。

对政策性较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各类重大的疑难纠纷,都由调处中心及时向分管领导以及街道主要领导报告,研究处置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会办,尽可能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六是督查回访制度。为提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对矛盾纠纷分流后进行跟踪、了解、监督并指导,掌握调处情况,今年下半年,我们在岔路社区建立了“纠纷评议室”,邀请纠纷当事人的邻居、街坊作为居民代表参加纠纷调处的旁听,让他们“听身边事,评身边人”,听取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总结、反馈,一方面促进了居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促进社区形成好的风俗习惯。七是考核奖惩制度。将“大调解”工作纳入街道对各社区、部门和单位的千分考核。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调处化解矛盾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个人的责任。

2、健全“大调解”长效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运作机制,街道加强“大调解”机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和整体联系,突出强化在矛盾纠纷的处置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为保证“大调解”机制的有序运作,街道根据纠纷处置程序,及时制定了“大调解”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调处、结案归档、跟踪回访七个工作流程,详细制定每个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体工作部门,确保了“大调解”工作在实际的运行中有章可依,规范有序。

二是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今年3月,街道党工委下发了《关于矛盾纠纷、群众来访事项移送和归口调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调处中心成员单位的分工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调处—分流—会办”三段式纠纷处置模式。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街道按照上级要求的“预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会、每周不稳定信息上报以及纠纷信息的快报制度,认真疏理本辖区内近阶段存在的.不稳定隐患,研究处置方案。

同时,为改变纠纷找上门、有纠纷才去调解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掌握矛盾纠纷的隐患,司法所干警深入群众的家中,与群众谈话、座谈、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及时排除隐患或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由于上下联动很好地执行了快报制度,使得街道快速、妥善处置了岔道社区圩塘、圩村集体土地占用问题,宋村、赵村群众要求尽快拆迁问题,中前社区征地兑付等数起群众性矛盾。四是建立职能整合的调处机制。大调解中心在纠纷调处中,专门建立起多个部门职能整合的调处工作机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会办、督办,相关职能部门整合优势,积极参与。例如:马山、中前、杨村社区群众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都是在调处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疏理后及时上报党工委、办事处,在街道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主持下,多次召集司法、信访、土地、拆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逐一研究讨论,最终制定出统一的答复意见。统一口径,逐门逐户向群众答复,反复向群众讲明政策。由于工作细致到位,各项资源有效整合,工作人员力量集中,较为妥善地处置了数起群众性上访事件。

【篇二】司法所个人总结

一年来,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 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卧里屯大街举行了 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卧里屯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篇三】司法所个人总结

20***年是东平属地建镇运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东平镇司法所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地区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以抓源头、抓预防、抓帮教、抓机制为工作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镇无因调解不力民事转刑事案件,无影响大局、集访、闹访等事件发生。现对一年来的司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纠纷104件。其中婚姻纠纷15件,邻里纠纷48件,赡养、抚养、扶养纠纷26件,债权债务纠纷7件,其他纠纷8件。调解解决99件,调处率为95.2%。接待来信、来访28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一是对居委会调委会的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换届选年,换届选年工作一结束,我们司法所及时对六个居委会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充实了年轻、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调委会成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调委会调整后,针对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自行和邀请县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门来镇培训共4次,培训320人次。三是关心前线,发挥调委会前沿作用。居委会的调委会是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县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一年来我所注意防、早、小、调、回5个工作基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居委会的调委会。今年居委会各级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件。四是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在充分发挥居级调委会的同时,我们司法所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把好涉及法律知识强、履行时间长、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等难关和要点的调解及协议书的制作。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对居委调委会工作的指导29次,指导、修改、提出建议修改法律文书12件。

二、安帮工作

1、基本情况

至11月20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数为52人,其中刑释39人,解教13人。人户分离8人,是总数的15.4%。

2、开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司法所、居委会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敦促思想转化。今年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共13人,我所开展衔接、日常思想帮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和鼓励自谋职业。属地建镇后,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于10月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荐刑释解教就业12人次,上岗1人。与此同时,通过搭建结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今年为刑释人员就业培训21人次,自谋职业4人。三是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我所及时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补助,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111月发放困难补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专项法制宣传。根据法宣办、宣传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以黑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据统计,今年开展专项法宣传4次、黑板报宣传6次、47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冲刺之年,我所结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与世博宣传有机结合。今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16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7次。如迎世博活动中每月15日是环境整治日,我所结合环境整治日,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阶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平安建设法宣工作。今年是我们创建平安社区第四年,也是整个崇明创建平安县的关键之年,为此,我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平安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开展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和文艺汇演。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开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咨询4次,法律进社区8次,反邪教宣传4次,文艺汇演2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的规范建设不达标

由于我镇是一个新镇,司法所也刚刚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软件上不达标,特别是办公场所尚未落实。

2、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镇域范围广、司法所人少,应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如台账、报表、数据、帮教工作记录等。

3、协议书数量的缺失

一是纠纷总体上量少,二是居级调委会懒惰等主观原因,使今年的协议书总量完成县局指标的80%.

4、角色转换之后,创新精神意识差

由于我所是农场社区、属地建镇后,司法所人员的思想转换、工作模式转变适应性慢,有时跟不上县局的总结要求,同时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存在着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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